海上空气品质也要维护 环保署拟纳「空气污染防制方案」

环保署与海委会2022年起合作「海上空气品质监测工作」,我国空气品质监测范围从陆域延伸至海域,目前已在淡水、台中及台南等3处海巡队舰艇装载空气品质监测设备。(林良齐摄)

环保署与海委会2022年起合作「海上空气品质监测工作」,我国空气品质监测范围从陆域延伸至海域,目前已在淡水、台中及台南等3处海巡队舰艇装载空气品质监测设备,打破空气监测围篱,未来新的一期「空气污染防制方案」,并将船舶限速、岸电规范也将纳入。

装载的空气品质监测设备可监测PM2.5、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等空气污染物,环保署空保处处长蔡孟裕表示,海上空气品质可用来评船舶影响,空品模式模拟结果可透过与监测资料比对,印证台湾地区空气污染物排放量清册正确性,进而回馈清册及模拟成果精进。

据最新版全国排放清册(TEDS11.1)船舶NOx和SOx排放量分别为1万6961公吨及8077公吨,占台湾整体排放为5.8%及12.9%,另外据研究,船舶平均船速于12节时耗能及空污排放最低,但减速达成率进港时为56%,出港时仅有43%。

蔡孟裕说,未来下一期空气污染防制方案拟在「港区空品维护区」中纳入进出港减速及岸电相关规范,以减少空污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