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高院判需赔偿慰安妇 遭日驳斥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23日针对日军慰安妇索赔案裁定,日本政府需向原告支付抚慰金每人2亿韩元。日本政府24日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并强烈抗议。图为2018年8月韩国民众集会,要求日方就「慰安妇」问题真诚道歉(新华社)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23日针对日军慰安妇索赔案裁定,在动员慰安妇的过程中,被告的日本政府存在非法行为,不适用之前一审的主权豁免原则,需向原告支付抚慰金每人2亿韩元(约台币485万)。日本政府24日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并强烈抗议。
该案始于2016年,当时慰安妇受害者李容洙以及已故受害者家属共21人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每位受害者2亿韩元。2021年一审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主权豁免原则(主权国家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及「根据国际法和最高法院先例,不受理对外国主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为由驳回。
该法院同年进行另一宗慰安妇受害者索赔诉讼,表示「反人道犯罪行为」不适用主权豁免,主张韩国拥有管辖权,下令被告日本政府进行赔偿。本案15名原告对判决表示不满,随后提起上诉。
二审,首尔高等法院裁定「应认定韩国法院对被告的管辖权」,且在朝鲜半岛动员原告过程中具备非法性,应支付合理补偿金每人2亿韩元。日本政府以主权豁免原则为由从未出席审判,除非日方提出上诉,否则高等法院本次判决即为最终判决。
对此,韩国外交部24日发表声明表示,正在厘清判决详情,而2015年签署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为两国政府间正式协议,韩国政府将尊重该协议。韩国当地媒体解读为政府将依据协议内容处理相关问题。
裁决随后引发日本政府的不满,外务省致电韩国驻日大使尹德敏,称该裁决令人极为遗憾。外务大臣上川阳子则于声明中要求韩国政府采取实质措施,修正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内阁官房长官松野博一表示:「此判决显然违反国际法与日韩两国间的协议,我们对此提出强烈抗议」但鉴于北韩发射军事侦察卫星,当前区域局势日益严峻,强调日韩两国需要进行密切合作,避免对正在改善的双边关系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