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用智慧弭平民主赤字?

立法院长韩国瑜邀请阁揆、党鞭餐叙,承诺继续预算僵局磋商。这本是赖清德选择少数执政,应负起排除重大法案争议的责任,韩院长却扛起。这并非只是气度格局,这位甫上任半年多一点的议长,必已深切认知,我国预算审查,通案制度不利民主控制,国会常仅扮演橡皮图章。笔者呼吁,在野党团要配合这个开局,审议预算的效果要强过历年。

廿三年以来(民国九十一年起算),立法院对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最多才删除原列岁出的二点二%(九十五年),有十九个年头删除比例都小于一点三%,根本可说立法院预算审议是一旦院会付委,几保证通过九十八(点七)%。不删数字,其他的民主控制也没用。主计总处自九十四年以来,就对立法院法定附条件决议中最常见的冻结案,采取没有法拘束力的见解,等于国会数以千计的预算决议,统统形同废纸。

为何我国国会审议预算的权限,事实上如此孱弱?第一,违宪审查有所偏袒,大法官释字三九一号解释,罔顾宪法第七十条制宪原意旨在控制支出避免浪费,却硬拗成「总额不变、科目挪动」也违宪;释字五二○号解释又认定覆议案可以变更经三读通过的预算案,让审完的预算还能耍赖。一来一往,歧视立法,偏袒行政。

第二,在国会不能增加岁出的限制下,实务上仅能由行政机关撤回或修正;立法院又不如地方议会,敢于议决退回整部预算书,反得依赖行政院形式上自行撤回。预算在经院会询答后,立法院从未退回至行政机关重编,更别说预算法第五十三条之一的政党辩论,跟总统国情报告一样从没发生过。

第三,就算不删减预算,作主决议或附带决议要求执行预算须遵守国会意志,也是监督预算之一途。明明中央、地方依法都能作附但书之决议,立法院却从未能像地方议会一样,作成如北市议会曾有之「共军机舰绕台不得办双城论坛」、「警察设置监视器频宽像素的规格限制」等条件具体且足以约束行政部门的决议;实务上最常见经各委员会同意后解冻案,还被上述主计总处立场打枪。

韩国瑜的总统级智慧,踏出第一步,但能否弭平台湾民主化以来,国会失权导致预算审查缺乏民主正当性之弊病?期盼在野党团接续做到:一、不排除祭出预算案不付委退回行政院重编的手段,但其决议须具体指陈于何款、项、目、节重编。二、付委后,少用「经同意即可解冻」之案由,多作能直接表达国会意志、有具体附带条件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