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技佐收贿「贱卖游艇驾照」!5人涉贪遭逮 247人买照缓起诉

▲航港局技佐涉及贿赂与伪造驾照,5人被诉、247人缓起诉。(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前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务中心监理科技佐宋立恒,利用民众想取得游艇驾驶执照的机会,每张驾照5000元至8000元不等,向代办业者收取贿赂,遭重判9年2月。台中检方近日再侦办宋立恒与4名代办业者的贿赂与伪造驾照案件,将5人依贪污等罪,247名买照民众则分别以3万至12万元获缓起诉。

据了解,宋立恒从1989年起就进入台湾省交通处台中港务局任职。而后港务局改组,他后续担任航港局中部航务中心监理科技佐,负责游艇及动力小船驾驶执照核发、换发、补发之监理等业务。

而依照规定民众欲取得二等游艇、自用或营业用动力小船驾驶执照,必须具备规定之学、经历,方得参加二等游艇、自用或营业用动力小船驾驶执照测验,且笔试及实作测验均及格(含笔试及实作测验,均须达75分始合格),始得由航政机关核发二等游艇、自用或营业用动力小船驾驶执照。他利用民众无暇参加考试的机会,勾结代办业者,贱卖游艇驾照。

检方指出,这5人从2006年至2020年间,利用民众想取得游艇或动力小船驾照但无暇参加训练及测验的心态,向他们收取每人4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代办费用,而宋立恒在收取代办业者每张驾照5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贿赂后,登入海运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登载不实的驾驶执照核发或换发资讯,并伪造交通部或航港局的钢印章,制作出假的驾照。这些假驾照随后由代办业者转交给买照民众,导致主管机关对游艇与动力小船驾驶资格的管理出现严重问题。

为此,台中地检署依贪污等罪将宋立恒及4名代办业者提起公诉,并声请没收他们的犯罪所得共133万3500元。另外,买照的247名民众则因一时失虑而触法,犯后已坦承犯行并深表悔悟,检方因此认为以缓起诉处分为适当,并酌定每人需支付3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缓起诉处分金,总计达16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