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股》长荣股东会 两派律师大斗法
会议一开始,投保中心针对长荣遭证交所开罚20万违约金一事,要求长荣回应,董事长张衍义表示,长荣已经先缴交20万元违约金,在收集完整资料后已向证交所提出申复,提请证交所撤销原先处置。
另外,有股东发言指出,有心人士滥告长荣公司、董事,影响广大股东权益,请公司应有作为,张衍义对于此事感到遗憾、无奈。陈锦旋则回应指出,小股东提告巴拿马长荣PP(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长)不是张国华,而是张国炜或张国明,巴拿马官方网站上面登记,目前为止的PP都是张国华,用长荣海运PP不是张国华的前题做的文章,说EIS交易无效300亿元蒸发,这非常夸张的说法,也相信检察官不会不知道这点,长荣海运这么严谨,不会不去弄清楚长荣国际巴拿马代表的是谁,可以很确定,这部分在法定上面来讲,商业登记上就是明确无疑的代表人认定标准;但是否可以提告,推测长荣海运不会这么做,不然有心人又要说在威胁股东。
今年3月林文鹏按铃控告张国华内线交易及特别背信等罪等,今天一直针对相关事情质问公司,陈锦旋答复股东律师群指出,所有关系人交易都是严谨适用法令,提案跟董事会议决过程都遵循法令规章,证交所处罚违约金是认定误差,实质上有无违反法令要法院认定,内线交易不是「你说了算」。
对于长荣海运出售长荣航是否涉及内线交易,陈锦旋指出,去年6月19日董事会决议出售长荣航,因为是否确定会成交、交易金额与交易日期等事项均有不确定性,因此不需在董事会决议后立即发布重讯,而是待实际执行董事会处分决议、卖出实际成交金额累计达公告标准(新台币三亿)再行公告。会计师事务所为求严谨,亦以去识别化方式致电证交所,询问类此交易是否应于董事会决议通过时,即于公开资讯观测站进行重大讯息公告?证交所承办人员则说明,在不确定交易对象、股数及金额之条件下,不进行重大讯息公告似未有不合理之处,但仍回归公司管理单位自行判断。
长荣采纳证交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回复专业意见后,依此判断董事会通过于集中市场出售长荣航空股权决议,应非属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31条第1项之情形,应无立即发布重大讯息必要,所以未在6月19日董事会通过决议后立即发布重大讯息,而是在去年8月11日在公开资讯观测站申报后,分别于112年8月14日及同年月21日实际成交且交易金额达公告标准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