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都没有「爱爱」过 人夫绿到出汁!离家妻竟产下女宝
双方分居多时,爱妻还离家,竟然生下女儿,男子怒告求偿5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女子小萱(均化名)是夫妻,不料,2022年6月20日,小萱突然无正当理由就离家,更惊人的是后来还产下一女,因此推定是他们的婚生子女。阿国不满自小萱离家后,双方就没再有发生过性关系,所谓的女儿并非自他受胎所生,双方最终离婚收场,阿国愤而提告求偿50万元。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因为小萱对他提出否认子女之诉,并坦承约在2022年9月28日左右受胎怀孕,但是双方早从2022年6月20日起就已分居,小萱在受孕期间并未与他同住,也并没有夫妻之实,不可能是他受胎,显见小萱在婚姻关系存续时,就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侵害他的配偶权且情节重大。
小萱辩称,与阿国在2022年6月20日分居后,她每10天就返回阿国住家所在地工作并与阿国同住,因此女儿是自阿国受胎所生,她会提起否认子女之诉,是因为阿国不愿意负担父亲的义务,为了逼阿国出面接受鉴定,确认女儿是他的。
法官认,双方在2023年2月签立离婚协议书,小萱当时已怀有女儿,但并未让阿国知道,根据离婚协议书内容,双方就财产归属、阿国应给付的赡养费、「财务责任归属」、小萱遗留在阿国住处物品搬迁等,都是十分详细的约定。
但是,就子女监护权归属及扶养费分担,应是离婚时最重要协议事项,小萱在签立离婚协议书时,若确认女儿是自阿国受胎,小萱并无隐暪之必要,而不就监护及扶养事宜,在双方离婚时一并协议,显见小萱提起否认子女之诉,的确是因为女儿不是阿国的。
法官审酌,阿国配偶权受到侵害,而且情节重大,并导致精神上受有相当程度的痛苦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请求赔偿损害,以3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