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龙斌爆京华城案「根本不是都更」: 容积奖励法源何来?
台北市前市长郝龙斌(右)7日上午接受《POP撞新闻》,针对京华城容积奖励案,郝龙斌直言,京华城不是危老建筑也不符合都市更新条例,有很多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当时身为主事者柯文哲,应该做清楚说明。(《POP撞新闻》提供/丁上程台北传真)
台智光监视器网路费率争议,以及京华城容积奖励问题,事缘都于台北市前市长郝龙斌任内发生。而郝本人7日上午也接受广播媒体专访,详细说明2案缘由。针对京华城容积奖励争议,郝龙斌表示,京华城是因为经营不善,只盖了18年就自行拆除,并不是危老建筑也不符合都市更新条例,有很多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当时身为主事者柯文哲,应该做清楚说明,为何要做这样的决定跟裁示。
「京华城拿了840%容积奖励,还开记者会说被霸凌,我觉得很可笑。」郝龙斌直言,京华城只盖了18年,因为经营不善被拆除,根本就不是都更。他还强调,外界说在他任内,因只给了392%容积奖励而非560%,因此遭到监察院弹劾,「事实上当时京华城以12万楼地板面积兴建,是做到678%容积奖励,监察院说尊重当初决定,当初根本没被弹劾。」
郝龙斌强调,京华城案有很多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当时身为主事者柯文哲,应该做清楚说明,为何要做这样的决定跟裁示。郝说,当时的京华城根本不是危老建物,也不符合都市更新条例,柯市府任内提供的容积奖励没有法源,只因当时京华城自行创设的规则,北市府就给了20%容积奖励,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果都市更新都这样做,台北市的都更真的不用搞了。」
「柯文哲说『老公务员都知道』,当然,老公务员会知道『这件事情绝对不能做』。」郝龙斌说,为何会做出这样的结果?谁决定?谁签的?会议记录在哪里?柯文哲都应该出面说清楚讲明白。
至于针对京华城用44亿买回的30%容积奖励,郝龙斌也质疑,考量到京华城的量体以及对周边区域的冲击,30%是可以由市府决定「要不要给、给多少」,而不是一次全部都给。
他也举例,除了京华城这案外,台北市政府给出最高的容积奖励是台北101的752%,当时是101是台北市的标竿建筑,且土地是台北市政府的,70年后101是要还给台北市的,「京华城容积奖励还能拿得比101高?盖完以后能不能达到跟101一样的效果?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