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延役解套 蓝委提6案送审

台电核一厂干式贮存设施。(台电提供)

工商界期待能源稳定供应,呼吁新政府考虑核能,国民党立委也已提案修正《核子反应器设施延役条例》及《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六条修正》为核电厂延役解套,目前共6案都交付委员会审查。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表示,希望这个会期修法通过。

现行《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规定,核子反应设施运转执照最长40年,期满须继续运转者,须于时限内换发执照,未依规定换发不得继续运转。国民党立委王鸿薇、邱镇军、罗智强、翁晓玲及苏清泉等人皆提出针对该法第六条修法,旨在松绑核电厂换照规定。

由于核一厂已经停止商转,处于停役状态,上述修法仅能处理核二、核三厂延役问题。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则提出《核子反应器设施延役条例》,以专法方式松绑核电厂延役,专法明定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尚未届满或「已届满而须继续运转者」,经营者得向核能安全委员会申请换发执照,不受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六条第二项应于主管机关规定期限内申请换发执照之限制。

赖士葆版本不仅为核二、核三厂延役解套,也让核一厂有机会重新商转。目前所有相关草案总计6案,均已交付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等待排审。

除修法外,核电厂延役的另一个重点就是核废料处理问题。卡关11年的核一厂室外干式贮存水土保持计划(二次变更设计)相关书图,新北市政府预定10日核发。台电表示,希望在明年可以完工。

核二室外干贮场则已取得营建工地迳流废水污染削减计划」,但仍与新北市府有3项水保开工期限展延、水保完工期限展延及水保申报开工,希望比照核一干贮场行政调解模式达成共识。

至于将在7月27日停止运转的核三厂1号机,同样有干贮场计划,预计在2032年完工启用,不过核三厂采新式设计,在除役后燃料池仍有3至5年的储存空间,时间上不如核一、核二急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