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欲修法延役核电厂 经济部:核安第一 尊重国会意见

经济部次长曾文生25日参与行政院会。(摘自行政院直播)

为核电厂延役解套,国民党立委拟修订《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明定不设定核电厂申请延役期限,经主管机关审核,加强检视核能安全无虞后即可运转。经济部次长曾文生25日赴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指出,核电厂机组延役安全必须放在首要,对于国会提出的主张和意见,站在行政部门立场须尊重国会意见,也在国会作出相关报告。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主持政院会后记者会时也表示,核电安全一直是政府思考核电时非常关键的议题。曾文生指出,越来越多台湾关键企业加入RE100,因此持续发展再生能源一向就是政府能源政策的首要主轴,以及配合再生能源特性,让复循环的燃气机组作为桥接能源,这也是选前朝野的共识,大方向没有变。

至于核二、核三厂是否研议,曾文生说,纵使如此,两座合核电厂一年发电占比仍在一定比例以下,4个机组同时启动的话,一年发电量约300亿度,占当前台湾公民营系统发电设备的10%。

修法怎么修,对于国会提出的主张和意见,站在行政部门立场必须尊重国会意见,也在国会作出相关报告。

曾文生说,核电机组延役必须将安全问题摆在第一,针对国会提出来的意见,行政部门应尊重,并赴立法院做出相关报告,也会将日本地震后核电厂遇到的状况纳入评估项目;他也强调,任何核电厂要选址、延役和后端核废料处理都有严格监理过程,主管机关会遵照管制机关严格的监理过程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