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修法争核电延役 台电提核废指向地方不帮忙
立法院今审核电延役修法 , 台电声明,可修法不能只关注延役,核废料处置及安全审查程序也应面对。图为核一厂的室外干式贮存场。(台电提供)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10)审查《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修法,要将核电机组运转执照期限延长至60年或更久,最后因还要更多讨论延下会期续审。台电声明,把核废处理问题指向地方,强调过往核一、二厂的干式贮存场,新北不发照沟通10多年、低阶核废最终处置场选址,地方政府也不协助办公投,这些问题都需面对。
台电强调,尊重国会修法职权,可修法不能只关注延役,核废料处置及安全审查程序也应面对。所以核电厂要延役,「需要时间」处理,现阶段核三能得照时程先停机。
台电强调,过去在核废处置的推动过程屡遭反对。核一、核二干贮设施就与新北市府沟通10年以上,最后核一透过司法途径才有进展,核二则还在诉讼协调。高阶核废料最终处置场面临选址无法源,光做地质调查就遭抗争;低阶核废料最终处置场选址,因地方政府拒绝协助办理公投,导致无法继续推动,这些问题无论核能延役与否,都需面对。
而站在核安观点,如果突然遭受天灾,核电紧急停机进行安全检查时,需要其他能源继续稳定供电,所以也不能为了核电而排挤或压缩其他电力开发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