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非核家园」条款被废! 台电:核电厂除役日期不变

▲2018年底「以核养绿」公投案过关,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删除《电业法》第95条条文。(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7)日三读修正通过《电业法》第95条条文,配合去年底「以核养绿」公投案过关,删除「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114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台电表示,尊重公投结果,但政府非核家园政策并未改变,核电厂执照运转到期日期,依然按照原先期程办理除役

2018年九合一大选合并公投,其中「以核养绿」公投过关,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电业法》第95条条文,删除「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114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的条文,仅保留「政府应订定计划,积极推动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相关作业,以处理兰屿地区现所贮放之低放射性废弃物,相关推动计划应依据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订定。」

台电发言人徐造华表示,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废除《电业法》,删除2025年非核家园的期程,台电对此表示尊重,但政府非核家园政策并未改变,台电核电厂执照运转到期日期,因此仍按照原先期程办理除役。

至于兰屿部分,徐造华指出,台电会配合行政院非核家园专案推动小组的各项作为,除了积极办理之外,也会努力跟地方沟通,尽快让这件事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方案,目前台电仍在努力中。

外界关注核一、核二干贮场问题,徐造华说,现阶段有许多事情需要同步处理,包括环评、除役许可等,同时仍有核一厂干贮场水土保持完工证明需尽快取得,台电将会多管齐下,与新北市政府积极沟通,希望核一干贮水保尽速启用,让核一厂能够实质除役,才能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