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非核家园」条款被废!反核团体:只是法律程序过场

▲针对「2025非核家园期限条款废除,全国废核行动平台声明指出,这只是法律程序。(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删除「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114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全国废核行动平台发出声明强调,「2025非核家园」期限条款废除,不代表就必然让核电重新回到能源选项,且该条文早在去年12月就失效,删除只是法律程序。

废核行动平台说明,依据公投法第30条「有关法律、自治条例之复决案,原法律或自治条例于公告之日算至第3日起,失其效力。」因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2025非核家园」期限条款,已在去年12月2日失效。今天立法院三读通过正式删除此项已经失效的条文,只是法律程序过场而已。

▲「反核废」公投第一阶段2800份送中选会。(图/记者崔至云摄)

废核行动平台表示,电业法第95条「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114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的删除,并不直接影响到现在电厂除役,因为核电厂延役另有法规核二核三厂延役除了要考量是否符合法规要件外,还要考量会不会有安全问题,任何一台机器用了40年都会老旧,甚至已经超过核电厂原来设计上的期限,40年的老车一般人都不见得愿意开了,大家还要继续运转下去?

废核行动平台指出,「2025非核家园」表示的仅是核电厂到期关厂退役,核三厂的使用期限到期就是2025年,这并非提前关闭核电,只是核电到期退场的正常期限,因此删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是取消核电退场期限,但并不代表政府有积极推动核电的义务,尤其老旧核电若要延长使用期限,另需要专业审查把关,包括核安技术地质安全上都需要重新审查,意外频传的电厂是否还堪用或是地震是否影响安全,都不是公投可以决定的。

▲废核行动平台最后强调,此条款废除,不代表就必然让核电重新回到能源选项。(图/记者崔至云摄)

废核行动平台也提,电业法95条跟尚未完工的核四无关,核四续建许可与否,必须重新评估财务预算民众是否愿意花大钱继续为核四买单?核四因为工程弊端不断,多年来屡次追加预算,如同无底钱坑,即使目前经济部粗估要花费6百多亿以上,依照台电现在评估,核四若要重启,至少还要六6、7年以上,还不一定能够完工且确保安全,因此核四重启更不可能是现在能源问题的解答。

废核行动平台最后强调,此条款废除,不代表就必然让核电重新回到能源选项,公投的法律效果社会认知该被尊重,但事实上,必须指出,这可能是一个最难以被执行的一个能源选项。因全球发电的趋势是往再生能源前进,重回核能绝非正确的道路,公投结果不是代表民众对核电毫无疑虑,各界应以最高安全标准来审视核电的延役或重启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