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惹祸 细故争执打死酒友被判8年多
判决书指出,翁及林常到中市太平区树孝树某家面摊喝酒而认识,案发当天下午6时20分两人酒后,翁向林指称「有人对你不爽」、「自己小心一点」,林回应:「我没在怕」,还向老板叫啤酒要请他,但两人席间却因细故起口角致争执。
翁打电话给刘男告知在面摊与人起争执,叫他前来。刘男骑机车到达,拿着安全帽朝面摊走去,此时,已有醉意的林男持空酒瓶摇摇晃晃往巷内走去,两人狭路相逢,刘拿安全帽挥击林男下腭,林因重心不稳,头部撞地跌倒;翁再持空酒瓶及塑胶椅朝林头部及胸部殴打,林头部外伤,经送医月余后死亡。
法官审酌翁因细故与林酒后口角,通知刘到现场,刘与林素不相识,仅因翁的电话通知就与翁共同伤害林男,并致其死亡,翁及刘两人坦承犯行,显有悔意,在诉讼过程向林家家属致歉,并寻求和解,但尚未取得家属谅解。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处翁及刘各徒刑8年6月及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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