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单受灾户重建家园!花莲争取13.6亿重建补助 每坪最高15.3万
▲县长徐榛蔚表示,补助方案不仅为近四百户受灾居民注入重建的信心,也为花莲灾后复苏奠定稳固基础。(图/花莲县政府提供)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0403花莲大地震届满七个月,花莲县政府在县长徐榛蔚的领导下,携手立法委员傅崐萁,成功争取行政院核定红单受灾户重建补助方案。该方案补助比例高达兴建成本的85%,每坪最高补助15.3万元,总经费高达13.6亿元,重建进程稳步推进,为近四百户红单灾损居民注入重建家园的信心与希望。
十月初公共工程委员会提报重建方案,国民党立院党团总召傅崐萁天天追踪行政院进度,经国发会及国土署多次研议修正后,行政院已在18日正式核准。
根据行政院核批的方案内容,补助对象须是经认定属红单且经强制拆除之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该建筑物以自用住宅为限(非自用住宅、民宿、出租住宅、饭店、商场及餐厅等商业及工厂不予补助)。
若采都市更新或危老条例办理重建者,补助重建平房是5.56万一坪,六楼以上最高12万元/坪,至多补助30坪,上限360万元/户。
如果是采立法院7月16日主决议方案办理重建者,可领取原地原容积兴建补助,1至3楼每坪补助10.57万元,4楼以上最高单价补助达15万3,000元/坪(18万元/坪×85%)。
个案于领得建造执照时,由起造人列册,检同有关证明文件,向花莲县政府提出申请;经花莲县政府审查核准后,拨付款项予重建专户。
补助采分期拨付,第1期款于个案领得建造执照并申报开工时,拨付补助金额60%;最后1期款于个案领得使用执照时,始得拨付。
根据花莲县政府统计,0403灾损属红单且强制拆除之住宅类建筑物,包含6处平房或透天厝及天王星大楼、统帅大楼、花一邨前栋,北滨街2号、秀林乡民乐40号与41号及馥邑京华大楼等6处集合住宅,共12处建筑物,户数总计393户。
本方案期程自113年起至116年止,总经费13.6亿元,如有个案尚未兴建完成,依其兴建进度配合滚动检讨,视需要延长本计划期程。
花莲县政府补充,针对弱层补强的部分,经内政部委托国家地震中心订定「耐震弱层补强设计手册」,公寓大厦建筑物提高每栋补助经费450万元、连栋式透天住宅建筑物每栋补助经费50万元,民众申请私有建筑物弱层补强途径,须先进行建筑物耐震能力初步评估,倘初步评估显示危险度总分大于30分者即符合补助规定,若初步评估显示危险度总分大于45分者,补助比例最高可达85%,住户只需负担15%,经统计0403红黄单申请弱层补强经费,花莲县累计共49栋。
传崐萁指出,地震带来的不仅是物理建筑的破坏,也影响到灾民的心理安全感与社会凝聚力。此次重建补助方案的落实,不仅帮助灾民重新安置家园,更彰显了地方政府对灾后重建的责任感,同时提升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尤其,中央政府回应中央民意诉求,以及兼顾政策延续的重要性,这样的合作模式值得类似情境借鉴,进一步完善公共治理体系,增进社会福祉。
花莲县政府表示,此次补助方案的成功推动,感谢立法委员傅崐萁持续追踪行政院进度,促成方案核定,不仅为近四百户受灾居民注入重建的信心,也为花莲灾后复苏奠定稳固基础,县府将持续推动灾后复苏工作,确保重建进程稳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