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災紅單強制拆除戶 重建每坪最高補助15.3萬
0403强震造成花莲90件建筑震损红单,花莲县府今天指出,获行政院核定强制拆除的红单受灾户重建补助方案,比例达兴建成本85%,每坪最高补助新台币15.3万元,近400户灾民受益。
花莲县府指出,公共工程委员会提报重建方案,经国发会、国土署多次研议修正,行政院18日正式核准,补助对象针对红单且经强制拆除的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以自用住宅为限,民宿、出租住宅、饭店、商场、工厂及餐厅等非自用住宅不予补助。
花莲县府指出,根据行政院核批的方案内容,可领取原地原容积兴建补助,1至3楼每坪补助10.57万元,4楼以上以每坪成本18万元估算,每坪最高单价补助15万3000元。
补助采分期拨付,第1期款于个案领得建造执照并申报开工时,拨付补助金额60%,最后1期款于个案领得使用执照时拨付,期程自民国113年至116年止,总经费13.6亿元。
根据花莲县府统计,符合补助条件的住宅类建物包含6处平房或透天厝、天王星大楼、统帅大楼、花一邨前栋,北滨街2号、秀林乡民乐40号与41号及馥邑京华大楼等6处集合住宅,共12处建筑物,户数总计393户。
若采都市更新或危老条例办理重建者,补助重建平房是每坪5.56万,6楼以上最高每坪12万元,补助上限为30坪,每户上限360万元。
另外,花莲县府指出,红、黄单案件有49栋申请弱层补强方案,依「耐震弱层补强设计手册」,公寓大厦每栋补助450万元、连栋式透天住宅每栋补助50万元,依耐震能力评估危险度总分,补助比例最高可达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