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涉贿选等罪 5政党遭「连坐罚」合计开罚逾1.5亿

据中选会统计,候选人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行贿罪、妨害他人竞选等,对政党连坐裁罚,共开罚5个政党。图为投票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邀请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委李进勇备询,据中选会统计,候选人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行贿罪、妨害他人竞选等,对政党连坐裁罚,共开罚5个政党,其中国民党共151件,遭罚1.2亿元最多。

中选会表示,执行政党连坐裁罚自2012年4月3日起,按季将候选人资料电子档及所涉罪名函请法务部将符合要件之确定判决案号函送中选会,据以检索下载确定判决书后,再行转知所属选举委员会办理后续连坐裁罚事宜,迄2021年12月22日止,计裁罚190件。

中选会指出,其中包含对投票权人行贿罪(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141件、虚伪迁徙户籍以妨害投票结果正确罪(刑法第146条第2项)46件、对具候选人资格者交付贿络(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7条)2件、妨害他人竞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8条)1件。

中选会统计,在连坐政党部分共开罚5个政党,国民党共151件、遭罚1.2亿元;民进党遭罚34件、2970万元;亲民党3件、410万元;大道慈悲济世党1件、50万元;无党团结联盟1件、115万元;5个政党合计裁罚1亿5851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