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九二共识 稳中求进

(图/本报系资料照)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侯友宜,终于对两岸政策及定位做出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说明。虽说其讲法不无讨巧之嫌,然就整体而言,确是符合侯本人略带保守的性格;严格而论,进取的确不足,但胜在试探民心以求稳。

侯友宜是在赵少康的节目中说他的两岸政策基础概念 ,他「从未反对九二共识,接受合乎中华民国宪法的九二共识」,并且「主张两岸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政治现实。反对一国两制的九二共识,及被蔡英文污名化的九二共识」。

平心而论,侯的这番说法,大致是从事实出发,均无甚可批判之处。尤其是「主张两岸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政治现实」,大概差不多是承续马英九政府时期的说法;此说概已屡屡经过检验而不倒,大致是为台湾的选民可以接受的概念了。

说侯保守,主要在于他说「 接受合乎中华民国宪法的九二共识」。其实,略窥所谓的九二共识来由即可了解。因为「九二共识」基本上是满足了中华民国宪法结构性的要求。

就历史的沿革来看,在1991年4月下旬,李登辉所主导的第一次修宪时,把两岸关系的现状定位为「一国两区」,随后在此一精神下,于次年(1992年)8月1日,同样是李登辉主导的国统会,在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有关「一个中国」义涵的解释文,此一解释文对我方的两岸主张有清楚描述。

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序结构下,我方才会在1992年10月底,于两岸香港会谈触礁之际,对中共海协会代表,提出符合我方宪法最终概念,即「双方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而此说又为中共在11月3日所正式接受,并于11月3日孙亚夫先以电话告我方海基会秘书长;此即两岸在当时最终所达成的共识。而此一过程及最后为北京所同意的文字,被后来的国安会秘书长苏起在2000年时整体打包命名为「九二共识」。

所以就整体过程与发展而言,这个共识的核心概念,必然符合我方宪法,且是我方宪法精神的延伸。而侯所谓「合乎中华民国宪法的九二共识」也就是这个九二共识了。

当然,侯其后所说的反对「一国两制的九二共识」,是针对蔡英文诬指「九二共识就是一国两制」之说中的九二共识。至于「被蔡英文污名化的九二共识」,与此也大致相同,更不用多言。

所以,虽然侯这样讲法有些弯弯绕绕,但就选战中无奈的自保战术来看,进取略嫌不足,但也算得上是稳健了。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