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政多点发力助推流域综合治理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朱荣、孟雨秋)3月11日获悉,省财政厅坚持重点突破、多点发力、整体推进,支持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着力推进全省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湖北与湖南省、江西省签订长江流域鄂湘段、鄂赣段三年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3-2025年),实现上下游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加快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十四五”以来,共计下达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3亿元,对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绩突出和水质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政府给予奖补。截至2023年底,全省17个市州均已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围绕长江、清江、四湖流域等重点流域签订跨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11个。

“十四五”以来,我省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47亿元,支持沮漳河尾水提升、四湖干渠水生态修复、长湖流域水质净化等179个项目实施;下达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15亿元,支持推进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下达省级生态环境以奖代补资金9.7亿元,支持市县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2023年,湖北境内一级流域长江、汉江、清江干流水质持续为优,清江部分河段水质已达Ⅰ类,长江连续5年全线水质达到Ⅱ类;全省16个二级流域中12个片区水质均为优,鄂东南片区、唐白河片区、黄柏河片区水质均呈好转趋势。

“十四五”以来,我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8.2亿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资金30.3亿元,支持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筑牢乡村振兴的生态底色。截至2023年底,我省纳入国家、省监管清单的523条农村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337条,昔日臭水沟变身清水河、景观带。

省财政厅还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出台办法,进一步明确资源与环境领域“事该怎么做、钱该怎么管”,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实现资环项目管理和资金效益“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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