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子女拒付偏心父母赡养费 女法官急哭:1300元都不给?这样爸妈去哪找

湖南子女拒付偏心父母赡养费,女法官急哭。图为原告夫妇和诉讼代理人陈述意见。(北京青年报)

湖南子女拒付偏心父母赡养费,女法官急哭。(北京青年报)

《北京青年报》报导,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17日前往盘塘镇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一对育有三儿一女,现与小儿子同住的84岁印、张姓夫妇,诉请4儿女按月支付赡养费300元(人民币,下同,约合新台币1300元),长子反指从小父母偏心,什么都给幺子,应该由幺子独力抚养,承审法官艾艳萍晓谕当事人,你们父母只要每人每月付300元,你们少买件衣服,少吃点好吃的,就可以省出来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这样的父母去哪里找?说到当庭落泪,感动3被告,当场和解,签名承诺依父母所请。

全案桃源县人民法院近日将庭审视讯传到网上后,艾艳萍法官说的那段话,也让网友动容,

有人心疼两位老人,还有人想给他们捐款。

据报导,原告印、张夫妇此前一直和小儿子生活。今年5月,老太太摔伤,行动不便,需要人全天照料,子女们却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两位元老人将子女全部告到法院,要求4被告按月支付赡养费。

承审法官艾艳萍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当前农村留守老人多,赡养纠纷时有发生,法官到原告居住地巡回开庭,希望「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庭审过程中,老人的大儿子一度情绪激动,不同意两位老人的诉求,而两位老人只是沉默。

在巡回审理现场,哥哥姊姊3被告辩称,父母一向偏爱小儿子,东西都留给了他,自然该由他一人负责,法官艾艳萍耐心说法释理时,一度哽咽:「按照法律规定,你们的父母可以要求你们每月给2500元赡养费,但我反复问了他们,他们只要求每位子女支付300元(每人150元),你们少买件衣服,少吃点好吃的,就可以省出来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这样的父母去哪里找?」 艾艳萍说,懂得感恩、有孝心的人,才可算是真正完整的人。

现场旁听村民颇有感触,有人当场劝说老人的大儿子。最终,经法官温情调解,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协定,两位老人在庭审后互相搀扶着离开。

报导指出,法官艾艳萍事后回应审理现场哽咽落泪称:「在农村,300元确实不高,但老人的大儿子依旧不答应,其他几个子女没有意见,我当时就特别感慨,父母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在自己没有劳动能力时,还想着为子女减压,我是为两位老人的大度所感动。」

报导称,大陆《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2原告系农村居民,按大陆法律规定,其赡养费标准可按2021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74元/年计算,两个人约2500元/月。但2原告仅主张4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即每月共计1200元,系当事人对其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