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孩子说他没爸」!绝情尪离婚拒付扶养费 前妻大反击这样做

「跟孩子说他没爸」!绝情尪离婚拒付扶养费,前妻大反击这样做。(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与妻子廖女闹不合,甚至曾绝情传讯「以后就跟孩子说,他没爸就好」,双方事后离婚,约定好6岁小孩由妈妈抚养,林男则应按月给付1.3万扶养费,但他却摆烂失联不付钱,对于廖女传讯提醒都已读不回,甚至对孩子也不闻不问,廖女最终决定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姓氏,新竹地院法官判准。

据判决书指出,廖女与林男原为夫妻并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小易(化名)。双方于去年4月1日经法院调解离婚成立,并约定小易由廖女抚养,林男应按月给扶养费1万3000元。但离婚后,林男皆未与廖女、小易联络,不仅未关心、探视小易,亦未依约给付扶养费,廖女传讯提醒,但遭林男已读不回,再经电话联络,林男已将手机号码转为空号,因此廖女决定向法院声请变更小易姓氏从母姓即「廖」姓。

法庭审理时,林男经法院合法送达,未遵期到庭,亦未以书状陈述作何声明或陈述。

法官嘱请家事调查官访视廖女与小易住处,2人住家内有大量小易生活与学习用品。廖女表示,自小易出生后均由她亲自照料陪伴,林男则与小孩感情疏离,甚至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中,曾传讯「以后就跟孩子说,他没爸就好」。

而6岁的小易则表示,不知道姓氏意涵,认为名字随时想改就可以改。另目前生活上及学习上均未因姓氏而有不便或不适之处。

法官审酌双方离婚后,林男未与小易会面及联系情感,2人父子间关系已疏离,林男又未给付扶养费用,难谓已善尽对小易之保护教养义务。

再者,小易自幼受廖女照顾,彼此间具有相当之依附性及认同感,在此家庭生活环境下成长,母亲在其自我认同之发展过程中产生绝大的影响力,相较之下,林男对小易成长过程参与甚少,且久未联系,彼此间情感已渐淡薄疏离。为避免小易实际生活情状与家族网络姓氏不一致,导致日后可能对家庭认同感及归属感之困惑混淆,应可认变更从母姓,较符合其最佳利益,判准变更小易姓氏为母姓「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