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女繼承父房產 需已去世百年太奶奶死亡證明

凌姓女子今年初想继承父亲过世后留下的房产,竟被告知需出示去世近百年的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视频截图)

上海凌姓女子今年年初想要继承父亲过世后留下的房产份额,可没想到手续比想象难办很多,她得知,自己竟需要出示去世近百年的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

看看新闻报导,原来,凌女一家在2000年买下了自家居住的售后公房。产证上写了爷爷,父母,和自己,四个人的名字。2002年,奶奶先行离世,2017年爷爷去世,2023年父亲也走了。如今,屋子里只剩下她和母亲相依为命。

房产所在地。(视频截图)

今年年初,凌女和母亲着手办理继承遗产手续。她们首先找到了父亲的兄弟姐妹。因为过世的爷爷名字在产证上,而爷爷生前没有立遗嘱,所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爷爷奶奶的七个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经过沟通,凌女父亲的兄弟姐妹,都放弃了继承。

之后,凌女母女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处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更名要做遗产继承公证。而公证处表示,房子在奶奶去世前购买,凌女爷爷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据民法典,奶奶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称,虽然奶奶的子女都表示放弃继承,凌女还要提供奶奶父亲和母亲的死亡证明,确认他们比凌女的奶奶先行去世。如果她的父母在奶奶之后去世,那他们也有资格继承房产份额,反之就不能继承。

凌女先后前往属地龙华派出所,之后再一路回溯,找到了户口迁出的徐家汇派出所和最早登记的甘泉路派出所。但都只有爷爷奶奶和他们七个子女的户籍资料,没有找到奶奶父母的纪录。

后援律师表示,其实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来确认遗产继承的相应份额。通常法官在审理中会进行调查,如果仍然无法掌握奶奶父母相关材料,法官会要求所有继承人承诺没有其他继承人,并据此做出判决。不过在判决后,一旦有新继承人出现,对方也可以申请法院再审,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