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快评》陆委会要换个灵活的脑袋
陆委会应换个脑袋,更加灵活一点,「一中」的定义当然就是「中华民国」,台湾又何须先自我抛弃对「一中承诺书中的『中国』」的话语权?。(资料照/陈冠宇摄)
媒体报导,针对「中国『大陆』」澳门特区政府要求我「中华民国『台湾』」驻澳门办事处官员须签署「一中承诺书」,否则将不予续发签证,而我驻澳门最后一名官员的签证则即将在下月10月30日到期,届时若未获续发签证,驻澳门官员将悉数全数返台。
对此,陆委会日昨严肃表示,政府重视与澳门的关系与双方民众交流的权益,但「中国大陆」要求签署「一中承诺书」,我方「绝难同意」。坦白说,陆委会实在应「换个脑袋」,更加灵活一点,因为「存在才是硬道理」,遑论「澳门国父纪念馆」的国家财产没收危机正在火烧眉毛当中。
说到底,只要「一中承诺书」的白纸黑字没有载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话,那么依照现行「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言,「一中」的定义当然就是「中华民国」,台湾又何须先自我抛弃对「一中承诺书中的『中国』」的话语权?
要提醒一下陆委会,贵会的组织条例与立法过程,都是经过「中华民国」的行政与立法机关审议通过后才成立,陆委会的全名「大陆事务委员会」的「『大陆』定义」,不就是问题问对了,答案就出来了吗?准此,在还没有「中华民国台湾」或是「台湾」这「两个国家」诞生前,这些不过是假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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