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东首件 长滨心泊露营场通过申请

据交通部观光局统计资料,台东县合法露营场17家,29家不符法规,也未提出申请,县府未来将持续辅导合法化或退场。(萧嘉蕙摄)

中央去年7月修法放宽微型露营场申请规定,台东县首创与乡镇市公所共同受理,至今累计受理18案,其中长滨乡心泊露营场通过申请,也是花东首件微型露营场取得土地许可,8日由县长饶庆铃颁发核定函;另针对现有29家不合法营场,持续辅导或退场。

近年来,露营活动蔚为风潮,全台农牧及林业用地1公顷以下微型露营场林立,为有效管理并导正乱象,交通部观光局去年7月修法放宽《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同时颁布《露营场管理要点》,让业者有法可循。

因应新制上路,为减轻民众送件奔波,台东县政府与16乡镇市公所及县民服务中心共同收件,申设流程包括土地许可及兴建、登记2阶段,至今累计受理18件申请案,其中长滨乡心泊露营场于今年7月底通过第1阶段审查,8日由县长饶庆铃亲自颁发编号00001土地许可函。

心泊露营场营主李睿旻表示,因为喜爱台东好山、好水的环境,9年前从新北举家「东漂」,申请之初困难处在于不了解流程及相关法规,经县府承办人员说明后,依照范例逐项申请,顺利通过。

台东县政府交观处表示,由于营场土地态样多元,所涉法规有别,因此推出官方LINE帐号,提供即时咨询服务,收到民众送交的图说资料后,同步会办7个局处单位,后续会勘确认无地上水泥建物后,即可颁发土地许可。

饶庆铃表示,近年国内露营风气如火如荼,县府投入预算和人力协助业者合法化,8月将在长滨乡、大武乡及关山镇等3乡镇再办说明会。交观处说明,目前受理18案中,1件通过申请,其余17件中,驳回2件路宽不足,另有10件审查中、5件待补件,预估8月会有4至5家露营场通过申请。

另外,观光局统计资料,台东县合法露营场17家,29家不符法规,也未提出申请,县府未来将持续辅导合法化或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