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爆违约交割1.2亿 证交所这样说
证交所表示,为强化投资人违约风险控管,证交所自去(110)年10月12日起,对违约投资人实施管理措施,首次发生违约,证券商应通知投资人委托买卖证券应履行交割责任,若未履行,违约资讯将揭露于证券商联合征信系统之个人负面资料,影响个人日后与证券商之业务往来。
证交所强调,证券商必须告知投资人,尔后1年内再次发生违约,于受理其首次交易日起连续10个营业日的下单委托,须预收足额款券等强化投资人违约风险控管措施。
证交所另透过多方管道(FB、制作宣导短片等),加强对年轻族群风险意识宣导,并请证券商善用网路画面警语或APP推播方式提醒年轻人发生违约之后续责任,及对个人信用之负面影响。
证交所官网统计,自上述规定上路后,已出现「个股」达违约资讯揭露标准之证券资讯计有智原、万海及华航等三档个股,都是当时市场交投热络的标的,包括:
一、110年12月17日:统一仁爱申报智原有3,095万7,500违约交割;二、111年2月23日:群益基隆申报万海有6,938万元违约交割;三、111年5月13日群益永和申报华航544元、华南忠孝申报1亿1,972万5,150元违约交割,合计为1亿1,972万5,694元,近达1.2亿元,是近期来较大金额的违约交割。
证交所表示,若投资人未清偿,则该投资人在所有券商开户的帐户都不得再下单,而即使清偿后可恢复下单,但仍会注记在联征中心揭露该违约交割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