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震新北建物不堪居住 受災戶安遷救助金每戶最高10萬

屋龄41年的土城延吉街296巷9至21号,因建筑物结构多处严重损坏,经评估有安全之虞必须安置住户。图/新北工务局提供

0403花莲大地震,造成新北不少房屋毁损,新北市社会局表示,因地震造成房屋损毁不堪居住的市民,市府将提供「安迁救助金」,户内人口每人2万元,最高每户10万元。针对受灾户后续租屋需求,除可透过新北市租赁住宅服务商业同业公会及包租代管业者提供协助,符合资格者另可申请租金补贴,减轻租屋负担。

社会局长李美珍表示,地震发生后,为加速灾民撤离危险建物,社会局及各区公所运用活动中心及合约旅馆于第一时间提供受灾户紧急安置,截至4月7日止共有土城、中和、新店、八里4区开设12处收容处所,安置200位受灾户。

而在花莲县或新北因本次地震罹难、失踪、受伤市民及家属,已透过本市与花莲当地社工主动联系关怀并提供必要协助;建筑物因地震毁损不堪居住.需要搬迁住家市民,社会局及区公所将造册核发安迁救助金,每人2万元,每户上限5人,最高10万元。

社会局表示,为缩短安迁救助金作业时间,新北市以工务局紧急评估列入黄单、红单建物作为认定标准,请区公所主动为符合资格受灾户造册申请,受灾户仅需要提供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影本及金融机构存折封面影本,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核拨安迁救助金,将用最快速的时间于这两天拨款。

李美珍说,有受灾户反映租屋困难及租金负担沉重一事,新北市地政局结合新北市租赁住宅服务商业同业公会提供租屋协助,有需求者可洽询公会,为减轻受灾户租金负担,灾民如本身与配偶及子女于全台无自有住宅,且每人每月所得在4万8000元以下者,可申请租金补贴。

社会局指出,未符合安迁救助金核发资格受灾户,如因震灾导致生活陷困或遭遇经济困难,可依「新北市政府急难救助作业要点」或「卫生福利部强化社会安全网-急难纾困实施方案」,于事发日起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公所提出救助申请,或向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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