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有多部未成年不雅片 朝野立委喊修法加重刑責

艺人黄子佼被爆出购买、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片,民进党立委王世坚(中)今天表示,他将提案修正「儿童与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针对购买儿童性影像者,应修正为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让他们一定要被关。记者邱德祥/摄影

艺人黄子佼去年卷入MeToo风波被控涉强制猥亵等罪,而检方在搜索时查获黄子佼持有7个儿少性影像,引发艺人贾永婕、隋棠、小S等人纷纷挞伐,并要求立院修法。民进党立委王世坚怒轰黄子佼「十恶不赦、人神共愤」,将提案修法重判5年以下徒刑,一定要被关;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也在脸书发文指,性暴力防治四法虽已通过,但仍不足以惩治贩卖或购买的共犯者,应加重相关犯罪的刑罚,以保护未成年免于性剥削。

王世坚今天怒批黄子佼行为是「十恶不赦、人神共愤」,他将提案修正「儿童与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9条,若以对价关系取得儿童性影像者,刑责由现行1年以下有期徒刑、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提高到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50万元罚金。

王世坚以部分欧美国家为例,只要被害者是儿童或青少年,他们是千刀万语追,绝对不纵放这些加害者。他认为,法务部应该积极提出官方修法版本来加重其刑,罪责加重二分之一,且不得假释。

民进党立委范云指出,立法院去年修正的性私密影像四法,将「持有儿少性私密影像」,订定了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至30万元的罚则,但这两天的新闻,却看到有钱有势的加害者,不仅购买上百部非法性影像,其中还有7部是未成年性影像,仅被缓起诉2年、罚120万,以及1200字悔过书,实在太轻。

范云说,她将会在立法院提案修法,提高购买儿少性私密影像的罚则,购买儿少性私秘影像就是加害者,「我们不应再轻纵任何一个加害者!」强调任何形式的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都是违法的,且不可以容忍。

王鸿薇也在脸书发文指出,「性暴力防治四法」都在去年修正通过实施,但经过这次事件,外界显然觉得不足以惩治拍摄、贩卖或购买的犯罪或共犯者。她认为,像黄子佼的行为仍有必要加重刑罚,吓阻有人以为有钱可以购买、可以持有,助长未成年者继续遭到非法性拍摄。

王鸿薇主张,应针对「台版N号房」的论坛,加重刑罚至10年以上,否则不足以遏阻这些对未成年性剥削的犯罪集团。

国民党立委陈菁徽表示,正在研拟相关修法,本周提出具体修法建议。她说,对于儿少性暴力除了严惩之外,如何防堵及避免后续再发生也是重中之重,接下来她将针对公共设施设置反偷拍设备相关办法、加强密录偷拍设备源头防堵、推动数位性犯罪专法或专责单位等,以及对性暴力受害者的心理咨商资源系统,她都会着手开始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