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临停遭拦查欲离去 撞伤警员获缓起诉须付9万元
台北地检署。(图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一名廖姓小货车司机,因在路边临停遭林姓警员盘查,他出示证件后欲离去被阻挡,竟向前开撞伤林员。台北地检署侦办期间,廖与林员达成和解,伤害罪部分撤告获不起诉,而妨害公务部分,考量无前科,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须支付公库9万元。
检方调查,今(2024)年5月15日上午9点43分许,廖男开小货车在新北市新店区三民路60巷口临时停车,被林姓警员拦查,请求出示证件。他出示完之后欲离去,态度坚硬,但林员认为同仁还没过来确认情况,不愿廖男驾车离开。此时,廖男踩油门,车辆不小心撞上了在车前的林员双腿,造成其左脚挫伤。
之后,林员提告伤害罪,而廖男也另被移送妨害公务罪。据了解,警询期间,廖男否认伤害,辩称车辆起诉后发现离林员越来越近,就踩煞车,并没有往前撞到对方。
不过,后来双方和解成功,他在侦查时向检察官坦承犯行,承认有不小心撞伤林员。由于双方和解,伤害罪部分撤告获不起诉,而妨害公务部分,考量和解且无前科,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须支付公库9万元。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