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独角兽」证交所创新板规章松绑

证交所打造创新板,成为亚太地区科技创新事业的上市新品牌。(本报资料照)

证交所指出,在政府政策大力扶植下,台湾新创公司展现出充沛的能量及良好的发展成果,为打造出更适合脑力密集、轻资产新创企业的筹资环境,参酌亚洲邻近国家制度,调降「创新板」上市市值标准, 市值10亿可上市、1年就可转板。

第一类上市市值将从15亿元降为10亿元,营收条件现行最近四季财报合计不低于1亿5千万元门槛,调整为1亿元,第二类生医类市值门槛由30亿元,同步调降为20亿元,但第三类市值维持40亿元不变,申请转板年限由上市挂牌日起届满2年缩短为1年。

资金投入对于新创公司发展极为重要,证交所调整「创新板」规章,目的就是为让新创企业能够及早进入资本市场,进而降低筹资成本,此次规章松绑有以下三大面向:

首先,为落实扶植新创企业发展的初衷,证交所调降「创新板」前两类上市市值标准,前者锁定产销尚未达规模经济或轻资产之公司,例如:电商、数位科技及软体服务业…等,后者则为生医类。证交所将第一类上市市值从15亿元,降为10亿元,上市营收条件现行最近四季财报合计不低于1亿5千万元,同步调整为1亿元,第二类生医类市值门槛由30亿元降为20亿元。

其次,创新板公司一旦符合上市条件,得申请转列上市公司挂牌交易,为避免转板条件限制,影响创新企业评估申请上市意愿,证交所参考邻近亚太地区证券市场规定,将申请转板年限从上市挂牌日起届满2年,缩短到1年。

最后,则是针对证券承销商端相关业务,证交所增订「应提出承销股数逾300万股者得以不低于300万股」承销股数下限但书规定,如此一来,提升资本额较大新创公司的配售效率,适度减少市场胃纳不足的风险,且兼顾创新板上市规章的合理性及弹性;同时,承销商委任期间调整为上市挂牌日起至其后3个会计年度为止,以分散承销风险,惟证交所会视个案状况延长委任期间,以保留强化监理措施弹性。

证交所表示,「创新板」建置目的,发挥资本市场扶植创新企业成长、茁壮的育成功能,助其扩大营运、吸纳优秀人才,发展过程中持续多元招商引资、加强市场沟通,并适时检讨订定更为合宜的上市条件规范,将此一板块打造成为亚太地区科技创新事业的上市新品牌。

网路、行动手持装置快发展,带动IoT(物联网)、AI(人工智慧2)、大数据等新创企业快速发展,证交所打造创新板的目的,就是为了上述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或创新经营模式的企业,有进入资本市场筹资的机会,镎创-KY创(6854)以Micro LED创新显示器技术应用,成为首家挂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