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就职遭提「当选无效」 钟东锦呛苗检:故意入人于罪
苗栗县长当选人钟东锦(中)遭苗检提起当选无效之诉。(钟东锦竞选总部提供)
九合一选举期间,苗栗陈姓男子身兼县长候选人钟东锦及大湖乡乡长候选人傅松琳的大湖联合竞选总部主委,陈男涉嫌与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现金为钟、傅及另外2名大湖乡民代表候选人,和傅姓大湖村长候选人贿选。苗栗地检署调查后,依违反选罢法将涉嫌为5名候选人买票的陈等3人起诉,而今检方也针对钟东锦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稍早钟东锦回应,陈男与自己并无实际往来,将会搜证向监察院检举表达抗议。
钟东锦办公室稍早发布回应:
感到非常遗憾,因为苗栗地检署再次沦为为特定政党服务的工具,完全丧失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性。
此次遭地检署起诉的陈姓被告,虽在地方基层选举期间挂名担任联合竞选总部主委,但其与钟东锦并无实际往来,且陈姓男子已在侦查中明确表示,没有帮钟东锦买票,并强调县长选举不可能买票,此亦为地检署于前次记者会清楚表示与候选人无关,没想到检察官竟不予采信,更未秉持无罪推论之原则,且未记取4年前对通霄镇长胡乱起诉贿选及提当选无效,最后经法院判决无罪确定及当选有效。
地检署故意曲解各当事人之陈述而故意入人于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显企图借此影响选举结果,严重侵害中华民国民主法治之人权,钟东锦办公室将委请律师除依法提出答辩维护权益外,亦将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地检署有滥权及为特定政党服务之情事,并一并向监察院检举表达严重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