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东锦当选无效之诉将宣判! 本人这样说

苗栗县长钟东锦遭苗栗地检署提出当选无效之诉,他强调自己选战期间问心无愧。(李京升摄)

苗栗地方检察署在去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侦办苗栗县长、大湖乡长、大湖乡民代表、大湖乡村长「四合一」现金贿选案,对苗栗县长钟东锦等4人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苗栗地方法院将在7月21日宣判。对此,钟东锦表示,他尊重司法不便多做评论,强调自己问心无愧。

检方去年选举期间,查出钟东锦与大湖乡长候选人傅松琳联合竞选总部的主任委员陈姓男子,涉嫌伙同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每人1千或2千元为代价,为钟、傅两人及同阵营的乡代候选人谢见德、林裕钦,与大湖村长候选人傅显荣贿选。

傅松琳当时证称,去年选战参选因知名度不够又起步晚,因此想与实力被看好的钟东锦以联合竞选总部形式拉擡自身选情,但钟东锦始终未直接表明可否,后来因时间紧迫就视为钟东锦已默许,而钟东锦也仅在联合竞选总部成立大会当天上台,甚至没为陈姓主委授战旗。

傅松琳提到,当时找人担任联合总部主委,属意的对象以工作忙碌为由推辞,后来才找陈男挂名担任主委,陈男并非总部事务主要决策人,总部的相关人事、运作也未向钟东锦报告。

选战后傅松琳未当选,检方除起诉陈男等3人外,对当选的县长钟东锦、乡代谢见德、林裕钦及村长傅显荣4名当选人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苗栗地方法院近期审理后,预计在21日宣判。

去年检方提当选无效之诉时,钟东锦曾说,这场县长选战不买票他也信心胜选,何况怎可能为了贿选1票铤而走险,当选无效之诉不符合比例原则。

对于法院即将宣判,钟东锦18日指出,他是当事人不便多做评论,等到判决出炉再谈,他尊重一切司法调查,他强调自己根本不认识所谓的陈姓主委,这个政治意味太浓,对于选战过程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