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持续整治违法执行、消极执行和拖延执行

新华社长春11月18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解决“执行难”,回应民众关切,吉林省法院系统将持续整治违法执行、消极执行和拖延执行问题,切实守护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东巍说,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近年来,吉林省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拖延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仍然存在,必须通过综合施策,实现系统治理。

据了解,吉林省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吉林省委深改委批准,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省份。全省法院以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健全完善执行实施、执行裁决、执行管理“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全面构建“下级法院执行局接受本级法院和上级法院执行局双重领导,执行工作以上级法院执行局领导为主”的工作格局,并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执行联动、交叉执行等工作机制,深化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改革、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等吉林省法院自主开展的改革项目,确保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赵东巍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节点动态监管,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执行节点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发挥执行裁决、“有信必复”等监督制约作用,健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完善执行工作社会监督制度;将持续整治违法执行、消极执行和拖延执行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