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见解出炉 寿险保费可强制执行!法院民事执行处忙翻

最高法院大法庭认为寿险保单可执行偿债,地方法院执行处和行政执行署涌进大量案件。(示意图/周志龙摄)

台湾保险业蓬勃发展,投保率不断创新高,国人平均每人持有2.6张保单,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2022年12月9日裁定,人寿保险已缴保费的准备金可做为强制执行标的,不料引发意外风暴。裁定出炉后,各地方法院收到声请执行人寿保单案子如雪片飞来,其中以台北地院是最严重受灾户,因为全台湾21家保险公司中有19家位于台北地院辖区,2023年强制执行案件达20几万件,较2022年增加35%,让法院民事执行处的书记官和执行人员叫苦连天,甚至酝酿离职。

资深法官指出,法院长久以来的主流见解,就是认为保单的价值准备金不是要保人的财产,因此保险给付条件尚未构成时,保险公司当然也没有钱付给要保人,执行机关也无权命令保险公司终止契约、偿付解约金。2016年高等法院法律座谈会就是采取这种见解。

寿险保单曾是富人藏钱避税首选,现在成为债权人和税捐机关锁定执行的目标。(图/报系资料照)

上述的法院主流见解,让政府向保险公司「讨债」时有9成败诉。不少保险业务员在兜售保险商品时,常常以「保险藏钱」的概念,吸引大众购买。还有一些欠税大户不愿乖乖纳税,变卖不动产、并将存款提领一空,却透过「藏富于保险」赖帐,花大把钞票购买人寿保险。不过这些撇步自从大法庭裁定出炉后,买保险藏钱、避税的方式都行不通了。

虽然最高法院大法庭见解出炉后,让债权人多了不少讨债机会,可是以前不能执行的保单,累积了几十年的债务问题,现在一股脑全部涌入第一线法院,也就是地方法院的民事执行处,如何处理就成了地院的大问题。以台北地院来说,2023年未结案件增加了7、8成,而且情形持续恶化中。北院为此设法新增民事执行处人力,并要求各科室检视有无多余空间,提供新增人力使用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