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取締改裝噪音車 罰鍰6000元起跳

基隆市环境保护局今天表示,为了打击噪音,2月1日起若查获汽机车改装不符规定的排气管,导致妨害安宁,至少开罚新台币6000元。

基隆市政府去年11月修正「基隆市各噪音管制区内不得从事妨害他人生活环境安宁之行为及其时间、地区或场所」公告,汽机车行驶于道路时,若任意变更经主管机关噪音检验合格排气管,或使用未经主管机关噪音审验或检验合格排气管,可依噪音管制法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命令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处罚。

基隆市环保局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2月1日起,于基隆市使用未认证排气管的汽机车,或任意变更经主管机关噪音检验合格排气管的汽机车,并于行驶中妨害安宁,罚锾6000元起跳;于夜间时段(晚上11时至上午7时)违反者,加倍裁处,并请车主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