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被断缆线电死 台电判赔1615万

民众骑机车经过遭断裂电缆活活电死,法院判决台电赔偿1615万多元(本报资料照片)

8年前科技公司罗姓技师到新北市乌来区查看想要购买的土地,却遭断裂的台电电缆线电击死亡,罗妻及4名子女提告请求赔偿,最高法院认定台电疏于维护电力设备,判决赔偿546万215元的扶养费,加计台电已判赔确定的慰抚金等,台电共须赔偿1615万多元确定。

死者家属提告主张,2015年1月22日中午,当时43岁的罗男骑机车行经乌来区啦卡路9巷36号旁树林空地,因台电公司置于该处的电杆及架连的馈线等设备,疏于维护,任令电缆线断裂悬落,导致罗男被电击死亡。

案发时,罗妻与丈夫及白姓男子一起到该处看地,她回忆表示,当时断裂的高压线打在先生的手背,电流通过身体,从大腿爆出来,遭电击昏厥、休克死亡。

白男向法官表示,罗姓夫妻要在乌来山区买一块土地,因为他对当地的地形较了解,故委托他找工人巡视,当时他在前面,后来听到尖叫声,罗男就倒在地上;案发处电杆上有贴「有电勿近」,但贴在很高的树旁。

台电辩称,事故是天灾,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台电已依相关作业规范定期派员巡勘,且电杆上已标示「有电勿近」的警语,不须负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认为台电疏于维护电力设备,导致罗男因电缆线断裂悬落而遭电死,须负赔偿责任,判决台电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医药费、丧葬费及慰抚金等共1069万多元确定,但家属请求给付扶养费部分,经高院更二审审理后,判决台电须给付546万215元,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总计台电要赔偿1615万839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