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家庭爸爸趁她熟睡親吻還「拉手摸鳥」 賠錢和解改緩刑

卢姓男子受社福机关委托,担任寄养家庭的父亲,他却趁14岁的女孩熟睡,亲吻嘴巴、抚摸胸部还拉她的手碰触自己的生殖器。女孩透过脸书告知朋友,学校老师得知后丑事才被掀开。士林地院认为卢的恶行伤害公信力,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3年4月刑。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是乘机猥亵,因双方调解,今改判2年,缓刑3年。

被害人今年已20岁,她从2006年5月至2020年3月间寄养在卢家。2018年暑假某日,卢姓男子却对女孩起了非分之想。

高院更一审审理时,卢坦承犯行,加上被害人及杨姓证人的证述、与友人间的Messenger对话纪录佐证,合议庭认定他犯刑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的成年人对少年乘机猥亵罪。

更一审认为,依照被害人的证词,当时她是熟睡状态,虽然被卢「摸到醒来」,但没有任何反抗,卢并不知她已清醒,一审用强制猥亵论断用法有违误。而在更一审审理时,卢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且给付完毕,犯后态度还可以,因量刑基础改变,因此撤销改判。

合议庭考量卢是寄养家庭的父亲,长期照护被害人,却为一己私欲而「越线」,不仅侵犯被害人性自主及身体自主权,也严重破坏被害人对周边亲近之人的信任感,承受了不是她年龄所能承受的创伤,应予谴责。但考量卢最终认罪且赔偿,更一审改判2年徒刑,告诉代理人表示被害人同意给予缓刑,因此谕知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卢姓男子担任寄养家庭的父亲,趁14岁的女孩熟睡乘机猥亵,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卢今判他2年徒刑,缓刑3年。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