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会认识带看装潢 人妻遭强拉进厕所性侵

桃园人妻遭小孩同学家长性侵。(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桃园一名人妻小萱(化名)在家长会活动中认识了同为家长的男子阿国(化名)。阿国邀请小萱参观某大楼装潢中的公寓,小萱没想到这竟是一场噩梦的开始。她在公寓中遭阿国拉进厕所性侵,事后报警提告。桃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阿国3年10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小萱因参加子女学校的家长会活动,认识了阿国。2022年6月7日下午,她应邀乘坐阿国的车,前往中坜一处装潢施工中的大楼公寓参观。两人在客厅聊了一会儿,阿国突然色心大发,强行将小萱拉进厕所,压在墙上性侵得逞。

小萱不堪受辱,报警提告,并提交了现场录音作为证据。录音中,阿国不断挑逗:「抱一下」、「好啦,借你抱」、「妳好大喔」,而小萱则不断反抗:「你不要乱来喔」、「不行」、「不要不要」,阿国依然执迷不悟:「一下下就好了」、「一下下而已啦」。最终,小萱的拒绝声从笑声变成哭声,录音中传来撞击声和阿国的喘气声,以及他追问「还要不要」,小萱泣诉:「你一点都没有想要珍惜我」,只剩下啜泣声。

审理时阿国辩称,两人只是在客厅聊天,并强调曾有两次电话联络,其中一次是电话性爱。阿国的律师更质疑小萱携带录音笔见面,认为这是仙人跳的可能性。

法官认为小萱的证述内容与录音相符,且她因保险业务工作而携带录音笔,符合常情。在案发过程中,小萱已数次明确表示「不要」,甚至边拒绝边哭,证明她并不愿与阿国发生性行为。无法仅因她在案发前期笑着说「不要」,就认定她同意发生性行为。

法官审酌,被告竟为满足自己之性欲,先邀约小萱至其施工现场,营造出仅有被告、小萱二人之空间,以利被告以强暴方法将小萱拉往施工现场之厕所内,强行脱去小萱之裤子、内裤,且无视小萱表达「不行」、「不要」、「你这样不行」等拒绝,仍对小萱为强制性交,漠视小萱之性自主权,并对于小萱之身心均造成不良影响,其所为不当,应予非难,并考量其否认犯行之犯后态度,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10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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