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惠民众 中市府法制局、兴大法律专业学院签署MOU

台中市府法制局、兴大法律专业学院签署MOU,增进学子行政法制实务经验。(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与国立中兴大学法律专业学院院长李惠宗共同参与签署MOU,期许借此合作,推动中台湾法学教育暨学术与实务交流,最终受惠者除学子外,未来更会嘉惠于广大中台湾民众。

法制局积极推广法制教育扎根,不遗余力为社会培育未来执行行政法相关事务人才,与台中在地国立中兴大学法律专业学院官学合作,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为中兴大学法律专业相关科系学生,提供市府法制局之行政法操作应用实务经验,协议备忘录(MOU)签订仪式,2日在中兴大学举行,中兴大学法律专业学院并于当日正式揭牌。

李善植指出,双方未来合作重点着重于双向沟通的法学交流,不仅由具实务经验的法制局讲师进入校园,与法律系学子进行法律教育研讨,还将协助学生至公部门观摩实习,如

国家赔偿实务研讨、调解行政活动参与及消费者保护实务见习等行政法相关课程。

中兴大学校长薛富盛、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院长高金枝、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院长许金钗、台中地方法院院长江锡麟、中兴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李长晏、副院长林昱梅及各大学院院长均莅临现场,共同参与见证签约及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