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勒索抽烟少年 300元换牢饭1年半

陈姓学生因穿着这双爱迪达潮鞋才被廖嫌看上勒索。〔谢明俊翻摄〕

31岁廖姓男子看见16岁少年抽烟,竟假冒少年警察队员警处罚少年抄心经,再勒索对方300元,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冒用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重,判廖男有期徒刑1年6月。本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12月20日傍晚,廖男在北市大安区巷弄内,看见16岁陈姓少年正在抽烟,上前表示他是少年队的警察,要求陈姓少年留下姓名、就读学校班级学号,还要少年把手机交给他,等抄完心经再归还。廖见少年穿着价值万元的名牌鞋,还恐吓少年脱下鞋子,并拿出300元才能赎回手机。

陈姓少年事后向警方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查获廖涉案,移送检方侦查起诉。北院审理时,廖当庭认罪,法官认为,廖是成年人,明知被害少年未成年,却假冒公务员诈欺取财,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对他加重其刑,重判廖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