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寿县高铁站及周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管理

关于加强寿县高铁站及周边区域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寿县高铁站及周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营秩序管理,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寿县高铁站及周边区域包括:站西路、站前广场及消防通道、站东路、P1、P2、P3停车场及以上地点周边区域,S102西红绿灯向西延伸100米。

二、巡游出租汽车进入寿县高铁站及周边区域,除出租车专用停车场外,其他区域可以按规定停车下客,但不得上客。出租车专用停车场应按规定排队待客,落客平台上应即停即走,东消防通道只允许大班车时顺序排队,出租车自东消防通道驶入出租车专用停车场,严禁从东消防通道驶出,严禁在消防通道等专用停车场以外的区域停车待客载客,严禁不服从管理私自揽客。

三、异地巡游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进入寿县高铁站及周边区域,按照规定上下客,但应即停即走,不得在寿县高铁站及周边区域待客或招揽乘客,严禁异地经营违法行为。以电话或网络等方式预约接客至出租车(网约车)归属地的,按照规定在P1、P2、P3停车场停放,留有真实记录,登记备查。

四、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要保持车辆整洁,文明服务,规范运营,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进行收费,严禁议价、拒载、拼客等违法行为。

五、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淮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的,将依法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汽车是一座城市流动的名片,请广大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及网约车驾驶员严格自律,自觉遵守,为建设美好寿县增光添彩。

特此通告。

寿县高铁站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寿县交通运输局

寿县城市管理局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18日

来源:寿县高铁站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责编: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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