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所得差距6.12倍 6年來首降
2023年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缩小至6.12倍,是6年来首降。不过,台湾的真实贫富差距比想像严重,可支配所得倍数微降意义不大。 联合报系资料照
主计总处昨天发布一一二年家庭收支调查结果、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一一三点七万元,较一一一年增百分之二点五;每户可支配所得最高百分之二十家庭可支配所得二百三十点二万元,较最低百分之二十家庭可支配所得三十七点六万元,差距倍数六点一二倍,较一一一年六点一五倍减少○点○三倍,是一○七年、六年来首次下降,也是近四年最低。
一般预料随着国人薪资M型化,家庭可支配所得倍数差距应会逐年上升,但昨天公布的一一二年家庭收支调查,高低家庭可支配所得意外下降。
主计总处官员表示,去年家庭可支配所得倍数下降,主因经济有成长,失业率低,五等分位家庭收入都增加,另外去年社福支出高达七千四百亿,其中包括全民普发六千元,对低所得家庭的社福效果非常大。
资料显示,在没有任何政府移转支出政策前,最高与最低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数为七点四九倍,透过各级政府对家庭提供的各项补助,包括低收入户生活补助、老农津贴、育儿津贴、各项社会保险保费补助等,也就是透过社福效果缩小所得差距一点二二倍;另外政府透过对家庭租税效果移转,缩小所得差距○点一五倍。
从支出面来看,一一二年全体家庭平均每户消费支出八十六点一万元,较一一一年增百分之三点二;观察家庭消费支出内容,以住宅服务、水电瓦斯及其他燃料占百分之二十四点一最高,其次随着国人平均寿命延长,卫生保健观念增强,医疗保健支出增至百分之十七点七;另食品饮料及烟草则占百分之十五点三。
主计总处调查,一一二年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一一三点七万元,较一一一年增百分之二点五,每户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九十六点一万元,较一一一年增百分之二点二。若以中位数衡量,每人中位数为三十四点九万元,增百分之三点七。
按照过往经验,只要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调高,基本生活费金额就会进行相应调整,这也将影响明年综所税申报金额。
若以主计总处公布的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三十四点九万元设算,二○二四年每人基本生活费用,粗估至少调升至二十点九万元,比前一年度的二十点二万元,再增加七千元,将于二○二五年五月申报综所税时适用。
财政部强调,基本生活费金额,虽然会依法做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具体金额以及受惠户数,仍须再精算,以年底正式公告为准。
可支配所得差距 近4年最低 制表/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