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税政策有效 税后高所得占总所得下降2.2% 缩小贫富差距

▲▼财政部。(图/记者陈韦帆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今(28)日公布「106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核定初步统计专册」,全国630.96万申报户,户数较去年的622.86万户,增加8.1万户,成长1.3%。

所得总额较去年5.81兆元,增加了0.13兆元,成长2.2%。在630万申报户中有36.46%不需要缴税,较去年的223.6万户,增加6.45万户,成长2.89%。

所得者 所得来源近六成来自股利

应纳税额申报户分析,有43.41%是按最低税率5%,应纳税额281.63亿元,平均每户缴税1.03万,有效税率1.39%;适用40%以上税率为4.56万户,应纳税额1,595.36亿元,占全部应纳税额48.35%,平均每户缴税349.84万元,有效税率27.79%。

就申报户的所得结构来看,缴税5%的申报户82.6%是薪资所得、5.04%是股利所得、5.87%是利息所得,其他所得是6.49%;缴税40%以上的薪资所得有42.61%是薪资所得、股利所得43.93%、利息所得占1.69%其他类别则占11.77%。缴税45%来看,薪资所得仅27.82%、股利所得59.54%、利息所得占1.25%以及其他类别所得为11.39%。

透过课税 高所得税后所得比重下降

财政部表示,以5等分位申报总所得差距倍数,高所得组(第5分位)税前所得占全体总所得的比重52.9%,经过课税,税后所得占总所得比重降为50.7%,减少2.2%;低所得组(第1分位组)由3.9%上升为4.2%,增加0.3%。另依行政院主计处家庭收支调查报告,102年到106年间租税措施对所得分配影响,其缩小所得分配差距倍数为0.14倍,显示租税政策对缓和所得差距具有一定的效果

财政部说明,综合所得税是采取累进税率,近年陆续推动相关的税制改革,对改善所得分配问题成效与日俱增,包含99年起对个人海外所得纳入课征基本税额、100年取消军教薪资免税、105年实施房地合一税等,透过提高所得或财产者租税负担,来用于社会福利支出与照顾弱势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