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Uber随机捡尸? 女大生跳车满身伤

女大生跳车满身伤。(谢幸恩翻摄)

女大生与「Uber之狼」在派出所作笔录。(谢幸恩翻摄)

(17:15新增Uber说法)22岁詹姓女大生16日凌晨3时许与友人在台北市西门町聚会结束后,透过「Uber」系统叫车,不到数分钟后,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白色喜美8代停在她身旁,表示为詹女叫的Uber,詹女眼尖发现男子所驾车辆与系统显示车牌号码不一致,男子则辩称「朋友没办法来,请他过来载」,并示意詹女上车。

詹女请男子稍等后方2名男性友人,男子突面露难色,频频询问「到哪?」、「几人?」、「几男几女?」,詹女对于男子问题匪夷所思,仍与友人坐上男子车辆,抵达目的地新庄思源路后,男子向詹女索取车资1000元,詹女说「Uber是透过信用卡扣款」,男子竟讨价还价「不然打七折,700就好」,詹女2名友人先行下车报警。

岂料,詹女来不及下车,连车门都还没关上,男子突狂踩油门、扬长而去,2名友人在车后方狂奔,仍追不上车辆,詹女连声请男子停车,男子充耳不闻,詹女无计可施下,竟选择跳车逃跑,她纵身一跃,摔到一旁路肩上,连续几个翻滚才停下,男子则连头也没回,便驾车加速逃逸,消失在夜色中。

詹女跳车也造成四肢多处瘀青、挫伤,幸友人记住男子车牌号码,詹女也在脸书上发文,呼吁女性小心「Uber之狼」恐随机捡尸,并猜测男子非首次下手,恐假借叫车名义,对无数名女性下手。

警方获报在20日约谈这名27岁刘姓男子,刘男从事电子业,对于犯行一概否认,然而,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后,刘男驾驶的白色喜美确实在案发时间经过事发现场,刘男仅坦承有驾车行经此地,并无载客,詹女则清楚指认刘男,刘男竟在派出所飙骂詹女,并扬言提告「告到底」,因案情仍有争议,警方扩大调阅其他路线监视器,并将刘男依诈欺、伤害、妨害自由函送。

Uber稍后透过公关发表声明,强调该名涉案男子并非 Uber 合作驾驶。

「Uber」引进台湾2年来未合法上路,透过手机APP打着专属司机、名牌轿车等特色,累积不少死忠顾客,但业者未依法登记运输业,竟登记资讯服务业,并违规私募「白牌车」的自用小客车揽客,连番破坏市场秩序下,遭交通部开出数张5万到10万元的罚单,累积超过300万元,此外,国际间频传乘客搭Uber受害,不少国家纷纷立法禁止Uber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