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县鼓励认养浪浪 「浪我回嘉」13项优惠包含处理身后事
▲嘉县浪我回嘉认养优惠措施包含处理身后事。(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为鼓励民众认领养流浪犬猫与宣导尊重生命,嘉义县政府从4月8日起到12月31日止推动「浪我回嘉」认领养专案活动,免费提供多项鼓励措施高达13项,经认领养的毛小孩除了完成三合一措施、多合一疫苗预防注射与体内外寄生虫驱除,并提供饲主宠物专用项圈及牵绳等。此外,若认领养毛小孩不幸亡故,将免费提供包覆毛小孩遗体的往生被以及文疏,并协助处理身后事(以集体火化为主)与宠物登记除户作业。
▲浪我回嘉优惠措施全国第一。(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为妥善处理遭路杀犬猫遗体,县府订定「嘉义县街道犬猫遗体处理作业流程」,民众如发现受伤或待救援的犬猫,可通知家畜所或犬猫紧急救援专线处理,便立即进行后续救援、安置及医疗处置。如街道犬猫经确认已死亡者,民众可通报所在地乡镇市公所清洁队协助处理,清洁队将接获通报处理的犬猫以往生被及文疏包覆送交家畜所,并由家畜所确认犬猫身份;如有宠物登记将通知饲主领回,无宠物登记者将送合法焚化处理。
此外,一般民众自家宠物过世如有包覆遗体的往生被及疏文需求者,也可到家畜所及各乡镇市公所免费索取,民众可依需求洽询私人宠物生命纪念业者做后续妥善处理。
▲「浪我回嘉」 嘉县认领养优惠措施全国第一 。(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家畜所强调,饲主应善尽责任,家中所饲养的宠物出入公共场所,应伴同在侧并使用炼绳等防护措施,避免宠物在外游荡发生憾事或影响交通安全;更不可任意弃养动物或弃置犬猫尸体,违者最高可依动物保护法开罚15万。若饲养动物造成他人危害或损失者,饲主则恐面临刑事处罚、民事赔偿与行政罚锾等,呼吁民众千万不要轻忽未为饲养动物做适当防护措施所造成他人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