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黄锦秋涉「招待所之乱」遭重惩 女律师怒批检评会「这件事」
黄锦秋(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黄锦秋,因担任警政署政风主任期间,因出入私人招待所,遭台湾高检署移请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个案评鉴。检评会决议报由法务部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对此,黄锦秋的律师黄秀惠8日发表声明,批评检评会助不肖记者取得会议内容,程序瑕疵,决议荒谬,黄锦秋俯仰无愧,绝无对不起检察官职务,一定会为了悍卫清白及身为检察官的尊严,继续奋斗到底。
黄秀惠表示,本件检评会委员5月5日黄锦秋陈述意见时,竟帮助不肖记者在外同步窃听,以利其作出不利黄锦秋之报导,程序公然违法、充满瑕疵,决议毫无任何公正性可言。且检评会未对泄密一事给黄锦秋和社会一个交待,竟在黄锦秋亲自提出告诉后不久,即接到检评会荒谬至极决议,令人发指。
她认为,高检署于调查过程中,竟然不是在调查黄锦秋有无因为曾到88会馆接受招待而指示新北检检察官王涂芝让郭哲敏出境,反而是质问警政署政风室承办同仁为何要移送郭哲敏地下汇兑案,以及询问黄锦秋有无指示要将郭哲敏限制出境,仿佛认为是黄锦秋在故意陷害郭哲敏,颇为郭哲敏抱屈,故对黄锦秋加以严惩,也就不足为奇。
她说,自2017年开始至2020年4月止,所有88会馆被惩处的公务员名单,都有其出入88会馆的监视器画面,惟独没有黄锦秋、黄建荣的画面,倘黄锦秋真有出入88会馆,怎可能会没有画面?况且88会馆管家于作证时已表示2020年1月17日当晚之客人是11点才进入,且是前一天即预约,和王涂芝所言完全不同,检评会竟视而不见,令人无言。
她强调,黄锦秋为了证明去年11月11日当晚没有和黄建荣叫王涂芝改口未到过88会馆,一再请求高检署调取黄锦秋当日出入警政署之监视器画面,高检署不调取,黄锦秋只好提出所开车辆当日ETC记录,证明当晚与黄建荣并未碰面,但检评会仍以ETC无法证明开车之人即为黄锦秋,黄锦秋对于检评会决议虽感悲愤,然黄锦秋俯仰无愧,绝对没有对不起检察官这个职务,一定会为了悍卫清白及身为检察官的尊严,继续奋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