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人个资外泄遭恐吓、辱骂 彰化县政府回应了
彰化县政府针对被控泄漏检举人个资已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27日回应指称,检举人为社团法人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不适用《个人资料保护法》。(孙英哲摄)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与彰化县议员杨子贤、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及相关团体今天指控彰化县政府违法泄漏检举人个资,导致检举人遭被检举人恐吓、辱骂,对此彰县府下午回应表示,检举人为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其为社团法人,不适用《个人资料保护法》,该府以公文副本告知处理进度,并未违法。
洪申翰等人向监察院递交检举函指出,民间团体向彰化县政府检举农地违章建筑,但彰县府多次将检举人个资违法提供给被检举人,导致检举人接到恐吓与辱骂电话,希望监察院厘清说明相关保护检举人身分规定,让彰县府依法行政,勿再耍无赖违法公开检举人个资。
2021年间,彰县府发函给被检举人的检举通知公文中,载明「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为检举人,导致彰化县环保联盟接到不明人士的辱骂电话。近期彰县府又将检举人名称白纸黑字的写在公文上寄给被检举人,再次发生彰化县环保联盟接到不明辱骂电话的情形。
洪申翰于本月23日在立法院质询上述时,内政部长林右昌即表示保护检举人资讯为基本,彰县府已明显违法。
彰化县环保联盟指控,彰县府多次公开检举人身分,使该联盟因此接到骚扰、辱骂电话,甚至被对方呛声「县政府说如果不是你们检举,你们这样逼,他们根本不会搞这些」,这不禁让人合理怀疑彰县府是刻意为之,把查办处分的压力推卸、转嫁到环团。
对于上述指控,彰县府新闻处回应表示,本案是社团法人彰化环境保护联盟行文告知疑有新建违法农地工厂案件,请该府依法查处,因环保联盟为社团法人,不适用《个人资料保护法》,且其设立宗旨为推动环境保护,故承办人员在通知行为人陈述意见时,直接副本告知环保联盟,以让其知道本案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