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苦人條款」納中低收 2個月後再議
朝野立委主张将中低收入户纳入「殡葬管理条例」艰苦人条款适用对象,内政部昨指各地意见不同、恐重复补贴;在野仍盼中央编列预算支持,最终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通过临时动议,相关经费将由内政部协调相关部会及地方政府办理,2个月后再议。
「艰苦人条款」是指低收入户过世后,可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火化及纳骨塔,同是弱势家庭的中低收入户却被排除。国民党立委丁学忠、张嘉郡、许宇甄、罗廷玮,以及民进党立委刘建国、伍丽华等人提案修正殡葬管理条例第21条之1条文,盼扩大至中低收入户。
内政部长刘世芳指出,经征询地方政府意见,各地皆称现行低收入户免费对地方财政已有负担,对于扩大适用对象多持保留态度。行政院主计总处也提到,提案内容与「社会救助法」所订丧葬补助性质相同,应避免重复补贴,宜由各地方政府审酌财政状况办理。
卫福部统计,截至今年第2季全国中低收入户人口数约26万2739人,与低收入户人数相去不远。内政部推估,若纳入中低收入户,财政支出约增加2.1亿元。
由于公立殡葬设施主管机关为地方政府,为减轻地方财政负担,朝野提案,所需经费必要时由中央统一支应。刘世芳说,除社会救助本属地方自治权责,因各县市基本生活费条件不一,计算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标准不同,除事先估算并编列中央配合经费实有困难,也涉及「财政纪律法」。
协商阶段,在野认为中央不可能找不到财源,只是要不要编列、支持地方而已,财主单位则忧有违「地方制度法」、「财政纪律法」及「财政收支划分法」等问题;卫福部则称提案符合减轻弱势负担,原则上支持。经协调,最终朝野通过临时动议,决定2个月后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