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盼扩大「艰苦人条款」适用范围 中低收入户免费办身后事

▲张嘉郡说,很多弱势家庭面对突来的丧葬变故,4万元的丧葬费用可能成为极大负担。(图/张嘉郡办公室提供)

记者郑佩玟/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7日)排审俗称「艰苦人条款」的《殡葬管理条例》第21条之1修正条文草案,作为主提案人的国民党立委张嘉郡与蓝委王鸿薇、丁学忠、罗廷玮、许宇甄等稍早召开记者会,呼吁政府修法将现有低收入户免收火化场等设备的对象,扩大到中低收入户,若修法通过,估计有10.7万户、约28.6万人受惠。

「艰苦人条款」是指低收入户往生后,可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火化及纳骨塔,根据最新统计数字,目前低收入户达14.4万户、共27.7万人,蓝委提案修法,希望将适用范围扩大至中低收入户,新增户数约10.7万户、共28.6万人。

张嘉郡等人此次提案,要将全国28万中低收入户比照低收入户,纳入免收相关费用的范围,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张嘉郡表示,政府应保障人民可以有尊严地走完人生最后一哩路,希望这次修法可以再进化。

云林县夜市慈爱会理事长陈鸿荣表示,云林抢先全国照顾中低收入户,这是云林的骄傲,希望能让善念推广到全国,发愿完成修法后将步行一周表达感谢。

张嘉郡指出,低收入户与中低收入户都是依「社会救助法」提供扶助救济的对象,在非六都低收入户为每人1万4230元,中低收入户为2万1345元,这都远低于明年最低工资2万8590元,也代表这些艰困家庭很可能都是弱势家庭。

张嘉郡强调,生、老、病、死是每个人几乎都会面对的生命历程,可以达到「生有所养、老有所终、死有所送」,这是一个安乐进步社会的象征,希望殡葬管理条例第21条之1能再纳入中低收入户。

「很多人没办法想像,社会上很多角落,拿不出办丧事的钱。」张嘉郡表示,基层很多弱势家庭面对突来的丧葬变故,仅4万元的丧葬费用都可能造成极大的负担,要让离世亲人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哩路,都可能是一种奢望。

丁学忠也说,自己是基层出身,深知基层很多弱势是有一餐、没一餐的过日子,在他们的人生当中,受到各界的关怀,在人生的最后一程,希望也能受到政府协助,让人生能完满结束。

罗廷玮也说,身后事是国家能为基层艰苦人做的最后一件事,各县市不该有不同的处理标准,全国应予以统一。许宇甄强调,目前全台只有云林县政府与台中市政府的中低收入户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适用范围略显不足,这些人不该被政府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