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租纳入“尽职免责”适用范围 基层工作“减负”

本报记者石健北京报道

经济逐步企稳回升的背景之下,政策面也在加紧为基层信贷工作“减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信贷管理机制,推动普惠信贷持续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首次将金租公司纳入适用范围,为金融租赁公司转型支持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进一步的政策支持。

让业务人员放开手脚,真正做到敢贷、愿贷、会贷,一直是行业呼吁的口号。多位业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普惠金融具有业务多样、问题不一的情况,尤其对于信贷环节,如何能够切实保障信贷人员利益,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为业务与风险设置“防火墙”

小周是北京一家金租公司的信贷人员,从2024年开始,他注意到了监管政策开始发生变化。

“比如2023年出台的普惠政策第9条提出‘将不良容忍与绩效考核、尽职免责有机结合,对在不良容忍度内、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减轻或免予追责’。从这个‘减轻’的字眼来看,从事不良业务时还是有一定的风险,但是2024年出台的《2024普惠信贷通知》明显感觉到为基层减负了,第10条提出‘细化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与不良容忍度政策有效结合,明确各流程环节人员免责认定标准,增强基层执行的可操作性,努力做到应免尽免’。这次明确提到了‘各流程环节’,同时也提到了‘应免尽免’,这些都是为基层减负的信号。”小周向记者表示。

事实上,“尽职免责”并非首次提出,2009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提出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2022年4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强调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要做实做细“敢贷愿贷”内部机制和监管评价机制,继续发挥监管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不过,上述政策都没有将金租公司纳入规定范围,而此次出台的《通知》则明确适用于金租公司。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对于金租行业而言,小微业务的从业人员的队伍稳定性稍显薄弱,而《2024年普惠信贷通知》第12条则明确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资源保障,激励基层员工积极投身小微金融事业,提升小微业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结合此次出台的《通知》,将有利于巩固行业的稳定性。

记者在采访多位金租行业信贷员时了解到,从事小微企业业务,不免会出现不良业务的情况,如何能够建立一道业务与风险之间的“防火墙”是行业实现发展的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通知》则更加详细列举了应免责、可减免责和不得免责的具体情形,为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中的责任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小周进一步解释说:“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后期出现不良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如果全盘否定业务的全过程,只要出现风险就进行处罚,将会束缚业务人员的手脚。而此次提出的细化免责、追责情形有助于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更加公正、合理地认定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既保护了业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责任认定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提高了责任认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适用范围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以往的政策,此次《通知》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的适用对象显著扩大,不仅适用于小微企业,还涵盖了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等重点领域贷款。《通知》适用于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以及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农户经营性贷款。

对此,多位金租行业人士表示,尤其是此次《通知》的发布,将更加注重对各类小微市场主体和农户的支持,通过扩大尽职免责范围,减轻基层信贷人员在服务这些群体时的压力和顾虑,激发其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普惠金融方面,金租公司更侧重于对小微企业的服务,例如电气、光伏、环保等领域,但是随着2024年以来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出台,让金租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将视角聚焦在农业领域。2024年3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小微企业、涉农专属产品开发,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服务专业性。

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3年,金融租赁公司面向中小微企业新增投放1.02万亿元,同比增长36.07%;截至2023年年末,中小微企业租赁资产余额为2.03万亿元,同比增长9.33%。

不过,对于如此巨大规模的业务,行业背后的痛点亦有不少。《中国中小微企业经营现状研究》显示,从存活周期看,中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3年至5年,存活时间小于3年的小微企业占比接近50%,近一半小微企业没有存活过一轮经济周期。

有业内人士指出,金租公司正在逐步加强在普惠金融领域的投入,但小微企业的不良率要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信贷从业人员的尽职免责的重要作用则更加突显。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要求在尽职免责工作流程中增加‘申诉’环节,并强调不得因被评议人申诉而加重其责任认定结果”是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这一规定为信贷人员提供了更加畅通的申诉渠道,有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规范尽职免责工作机制,可以确保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和效率性,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

此外,《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内部制度,明确普惠信贷业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的尽职认定标准,并定期开展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效果评价。

对此,有多位金租公司信贷人员认为,该项内容体现了政策细化指出,因为普惠金融涉及的产品比较多样,比如仅在农业领域,就涉及农机、农具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有订制的金租产品,如果均按照统一的标准监管,则不利于普惠信贷业务的开展。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