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为基层医院减负,将规范借调现象

转自:医学界

在基层单位,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频繁被上级单位借调走。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基层卫生院的正常工作,还加重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形成了明显的形式主义问题。

撰文丨文 一

前两天和一沿海地区的县卫健局的同志聊天。对方说,最近一两个月工作特别忙,瞻前顾后的。我问他,你们股从医院借调来的同志呢?他直言,已经“退”回去了,现在不让随意借调人员了。

我特别吃惊。一般来说,我所熟知的卫生院多多少少都有被借调走的同志。有的在基层已是中医主治医师,几年前卫健局领导向卫生院院长打了一个电话,就把这位医生借调走了,至今未归还。

借调现象在基层貌似不合理,但是很受欢迎!因为借调一般都是由上级管理部门向被管理的下级单位借人,如各局机关向卫生院借调,而卫健局、医保局都能对卫生院做业务指导,卫健局管着卫生院的人事,医保局掌控着卫生院的医保业务回款……卫生院就算用人紧张也不好意思公开拒绝。甚至有一些卫生院院长为了位子与里子,还争着往上级选送借调者,也是合乎逻辑。

但最近一段时间,似乎风向变了。尤其是一些行政比较规范的地区,已经严格管理借调工作。8月20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在京召开,提到“进一步规范借调干部,把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更是再次强调了这一议题。

干部借调作为一种临时性的人事调动机制,本应服务于更大范围的工作需求,如紧急任务、专项工作或临时的协调需要。然而,现实中借调往往被滥用,尤其在基层单位,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频繁被上级单位借调走。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基层卫生院的正常工作,还加重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形成了明显的形式主义问题。

从医疗服务的角度来看,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前沿阵地。然而,频繁的干部借调使得卫生院本已紧张的人力资源更加捉襟见肘。一方面,借调人员的离岗导致卫生院人手不足,直接影响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留守人员的工作量急剧增加,既要完成本职工作,还要承担借调人员的工作任务。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工作质量,还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严重损害群众的健康权益。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频繁的借调削弱了基层单位的稳定性和组织能力。基层单位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本就面临诸多挑战,如人员短缺、经费不足、设备老旧等问题。借调干部频繁流动使得管理层人员更替频繁,工作衔接不顺,甚至出现职能空转的现象。长此以往,不仅影响了基层单位的工作连续性,还挫伤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了他们的心理压力。

此外,借调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形式主义问题。在一些地方,干部借调被视为一种变相的晋升途径或工作调动方式,而非真正为了工作需要。这种不正常的借调风气不仅违背了干部调动的初衷,还可能滋生“走门路”、徇私舞弊等问题,进一步损害了组织的公信力和公平性。与此同时,这种借调制度的不规范性和随意性也助长了形式主义的蔓延,使得基层干部难以专注于本职工作,陷入无谓的应酬和虚假的政绩追求中。

笔者认为,结合各地经验,借调工作还应该做到三方面的规范。

要明确借调干部的条件和程序。应当制定详细的借调规定,明确只有在紧急任务、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借调。同时,借调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组织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和徇私舞弊的行为。

要严格控制借调的时间和人数。对于借调的期限,应当有明确的规定,不得长期借调,借调时间应当与工作任务的实际需求相匹配。此外,应当限制借调人数,确保基层单位的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还要强化借调人员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借调人员应当在借调期间接受严格的工作考核,并对其在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同时,对于因借调导致的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借调工作有章可循、有责可问。

规范借调干部、固化成制度,是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一步。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基层单位的正常运作,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负面影响。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言,这不仅是一种解放,更是一种激励,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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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医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