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男要嫖又要偷 爽过潜入其他房拿包包

▲一名男子应召女解决性需求后,竟还留在饭店内偷他人包包。(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嫖完妓女找对象偷窃,这会不会太过分?

台北市一名39岁的梁姓男子,3月27日晚间10时左右,他一时性起找妓女解决,双方相约在西门町一间饭店进行性交易梁男完事后意犹未尽还加节。交易完成后,他请小姐先离开,自己却独自在饭店走廊鬼鬼祟祟地走着。

梁男走着走着,发现其中一间房门未关,偷偷潜入房内并偷走一个侧背包后从容离开。被偷走包包的许姓女陆客,事后发现被包遭窃,随即报警处理。

警方获报调阅饭店监视器,确认是梁男所为,但登记入住的是应召女子,警方研判梁男早已预谋犯案。警方先找到该名应召女子,取得梁男电话后约对方碰面,当场将他逮捕。梁男缴付赃款人民币726元,并供称自己靠打零工过活,存了钱想「放松」一下,又不甘钱就这样没了,才会动手行窃;警方讯后依窃盗罪移送。